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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代开发票,什么情况下免增值税?

发布日期:2024-05-13 15:17:21 浏览次数:

自然人提供应税服务不能自己开具发票,只有去税务局代开发票。

那么自然人代开发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呢?

1、特定的应税行为免税,比如销售农民个人销售自产农产品。

2、未达起征点的免税

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所以实践中,基本各地税务局都是取500每次来判断自然人代开发票是否缴纳增值税的。不含税金额超过500,那就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未超过,就不需要缴纳。

3、四种可以享受小微月度不超过15万免税的情况。


以上就是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享受免税的情况。

代开免税发票,我们看到税率栏都是***。

那么有个朋友给我发了一张自然人代开的税率栏是***的发票。

1、产品是非免税产品

2、金额达到了起征点

3、不是出租不动产、也不是汇总代开保险经纪代理人的佣金

但是这张发票开的***,为什么免税呢?

思来想去,是不是这个代开的自然人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好像也只有这个能解释的通了。


你们觉得呢?

你们有遇到实际办理过临时税务登记的吗?办理后是不是自然代开发票不超过月度15万就享受免税了。

如果上面这张发票的不是这个原因,那还有一个可能,那就是税务局开错了。

税务局会犯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