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不交会计账簿怎么处理?
发布日期:2024-07-17 23:38:00 浏览次数: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向法院申请破产后,法院批准破产的,就会成立破产清算小组,对破产企业进行清算,而破产企业要交出企业的会计账簿,那么企业破产不交会计账簿如何处理?
什么是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对全部经济业务进行系统、连续、分类地记录和核算的簿籍,是由专门格式并以一定形式联结在一起的账页所组成的。是由具有—定格式、相互联系的账页所组成,用来序时、分类地记录一个企业、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会计簿籍。设置和登记会计账簿,是重要的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是连接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的中间环节,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强经济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破产中企业不交会计账簿怎么办?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如果破产企业的主要责任人不交纳会计账簿等材料的,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
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1.申请权人不同
二者尽管同样采取当事人申请主义,但和解一般只有债务人才能成为申请权人,而重整理论上除债务人之外,具备一定条件的股东和债权人均有申请权。
2.适用对象不同
破产和解的适用对象与破产清算的范围一致,较之破产重整远为宽泛。除美国等极少数国家破产重整的适用对象,不仅包括公司,而且还包括合伙与个人外,多数国家的重整制度均以公司为对象严格其适用范围。
3.利害关系不同
就维护的利益关系而言,和解程序是在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对立状态下进行的,而从维护债权人利益为主;重整程序则是在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同心协力状态下进行的,能够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利益做到统筹兼顾。
4.直接目的不同
尽管预防破产为二者所共同目的,但在直接目的上二者显有区别。破产和解是通过债权债务关系的在调整来维持债务企业的法人人格于不坠,从而实现预防破产的目的,具有消极性和外在性的特点;破产重整的目的则更深入一层,不仅在于消极地维持债务企业的法人人格,而且深入企业内部,寻找其底层 “病因”,采取有|效对策,从而使债务企业重获健全的生产经营能力,收取治标与治本的双重功效,因而具有积极性和内在性的特点。
5.合意的性质和地位不同
和解与重整均以当事人的合意为基础,但和解程序中的合意乃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成立的集体性和强制性契约,性质上属于合同行为;重整程序中的合意则是由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立于同一立场,本着同一目标作出的意思表示,性质上属于共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