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有雷!千万小心!不要上当受骗!
发布日期:2024-12-11 09:29:33 浏览次数:
企业老板不想经营公司时,许多财税公司为谋私利,劝老板将公司转让给他人,如此既能获一笔费用,又可省掉公司注销费用。然而,这些财税公司为自身利益,不会告知老板公司转让后的风险!例如,一朋友将公司转让后,竟需承担 1500 万元债务!是否很冤?公司股权已全转给他人,后期公司欠钱,与原始股东又有何责任?如今注册公司多为认缴,大家皆知认缴多少注册资金,就需承担多少责任。
但多人不解,公司转让后与自己还有何关联。依《公司法》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若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公司可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依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正因为原始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才致后续公司出问题时,原始股东也需承担连带责任!